法律问答

我的户口在外地,想换户口簿怎么换

2023-05-24 06: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簿更换是没有明确时间的,以当地户籍部门办理流程为准,一般情况下户口簿更换当场可以办理并领取的,具体时间以当地户籍部门文件为准。 户口更新,可以由户主本人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也可以让户员(户口簿内其中的人员)代为补办户口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1、户主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户主的委托授权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户口簿更换是没有明确时间的,以当地户籍部门办理流程为准,一般情况下户口簿更换当场可以办理并领取的,具体时间以当地户籍部门文件为准。 户口更新,可以由户主本人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也可以让户员(户口簿内其中的人员)代为补办户口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1、户主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户主的委托授权书。
  • 户口簿更换是没有明确时间的,以当地户籍部门办理流程为准,一般情况下户口簿更换当场可以办理并领取的,具体时间以当地户籍部门文件为准。户口更新,可以由户主本人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也可以让户员(户口簿内其中的人员)代为补办户口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1、户主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户主的委托授权书;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 关于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式样和项目设置
    常住人口登记表为一人一表式,共设置34个登记项目,包括:
    1、户别;
    2、户主姓名;
    3、与户主关系;
    4、姓名;
    5、性别;
    6、曾用名;
    7、民族;
    8、出生日期;
    9、监护人;
    10、监护关系;
    11、出生地;
    12、公民出生证签发日期;
    13、住址;
    14、本市(县)其他住址;
    15、籍贯;
    16、宗教信仰;
    17、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18、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
    19、文化程度;
    20、婚姻状况;
    21、兵役状况;
    22、身高;
    23、血型;
    24、职业;
    25、服务处所;
    26、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市(县);
    27、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
    28、何时何因迁往何地;
    29、何时何因注销户口;
    30、申报人签章;
    31、承办人签章;
    32、登记日期;
    33、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
    34、记事。
    家庭户的居民户口簿采用多页装订式,少数地区确有困难的,也可使用插页式;集体户的居民户口簿采用活页式。居民户口簿共设置28个登记项目,包括:
    1、户别;
    2、户主姓名;
    3、户号;
    4、住址;
    5、住址变动登记;
    6、姓名;
    7、户主或与户主关系;
    8、曾用名;
    9、性别;
    10、出生地;
    11、民族;
    12、籍贯;
    13、出生日期;
    14、本市(县)其他住址;
    15、宗教信仰;
    16、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17、身高;
    18、血型;
    19、文化程度;
    20、婚姻状况;
    21、兵役状况;
    22、服务处所;
    23、职业;
    2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
    25、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
    26、承办人签章;
    27、登记日期;
    28、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
    四、 关于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管理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的登记管理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面作任何记载或更改。
    户口登记机关应将常住人口登记表以户为单位按照街巷门牌号码的顺序进行编排管理。常住人口登记表一经建立,应永久保存,妥善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不得擅自涂改。
    公民被注销常住户口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将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另册保存,并在居民户口簿上予以注明;全户被注销常住户口的,应由户口登记机关收回并销毁居民户口簿。
    公民迁移户口的,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将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另册保存,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新建常住人口登记表。全户迁移的,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收回并销毁其居民户口簿,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为其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个人迁移的,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在居民户口簿上予以注明,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为其填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居民户口簿因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丢失或用完的,应予以换发或者补发。
    年满16周岁的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时,应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二张,一张贴于常住人口登记表上,另外一张用于办理居民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