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同事欠我三千块钱欠了半年,现在一直没有还给我

债务追讨
2023-05-24 06: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1、同事欠钱不还的方法如下:
    (1)和债务人协商;
    (2)调解;
    (3)申请仲裁,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一裁终局,生效之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钱逾期不还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1、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即有权请求违约金赔偿。
    2、双方建立借款关系时,约定支付违约金,一方借钱逾期不还,另一方即可以主张赔偿违约金。
    3、一般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者过低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
    4、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逾期利息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同时主张两种赔偿,不过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相加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5、事先未约定违约金,债权人不能请求违约金。
    6、对方借钱逾期不还,债权人可以请求逾期利息。
    7、逾期利息的计算,也是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 遇到别人欠款不还的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写好起诉状,带身份证、欠条原件与复件印,带欠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写好的起诉书,到欠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起诉后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钱对方不想还债权人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写好起诉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注意诉讼不要超过诉讼时效,一般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促使对方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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