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网上贷了一千块钱,利息高就不说了,还要交会员费,这个会员我可以不用还吗?不还对我的征信有没有影响。如果他利息高的话我可以不还吗?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5-24 06: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贷利息超过国家规定,可以不用去还。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网贷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高利贷,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网上高利网贷不还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借贷的利息要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的部分不需要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网贷利息超过国家规定,可以不还。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借款可以不还。但未超过部分的利息,仍需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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