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丢了,欠款人敢不还钱吗?

债务追讨
2023-05-24 07:0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把借条弄丢了钱可以要回来,借条丢了的,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或者在还款时出具可以证明已经还款的凭证,如果对方不同意并且因此拒绝偿还欠款的,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欠条弄丢了钱可以要回来,可以跟对方说明欠条丢失,在对方还款的时候出具收条或者其他证明已经还款的凭证,如果对方拒绝还款的,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别人欠钱不还,如果不是故意不还,而是经济困难暂时还不上的,可以宽限他一些时间,重新约定还款的时间。如果是有钱故意不还的,你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