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是什么,有什么要求?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24 07:3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如下:
    1、医疗事故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4、鉴定结束后,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进行流程是: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当事人直接提出申请;
    2、医学会受理后要求当事人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
    3、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第三十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
    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为: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缴费;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组织听证、取证;
    3、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
    4、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