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犯,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5-24 08: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应当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出卖房屋的、或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后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构成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犯。
    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但承租人请求赔偿剩余租期租金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应当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出卖房屋的、或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后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构成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犯。
    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但承租人请求赔偿剩余租期租金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遭到出租人侵犯,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
    优先购买权受到限制的情形有哪些:
    (1)共有人优先购买。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基于特殊身份出卖租赁物。基于特殊人身关系建立的买卖关系,与一般的买卖关系不同,它含有身份关系的考虑在内。
    (3)租赁物以特定方式发生权属变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