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A借了4000英镑,A借的时候告诉我是向B借的。现在B恶意不还,我能起诉B吗?或者同时起诉A和B

债务追讨
2023-05-24 08:3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双方有关于借钱的凭据或是记录么
  • 法律分析:对于借钱不还,想要起诉的,首先要提出申请, 法院 受理后,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别人欠你的钱没有还。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借钱给别人,对方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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