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驾照过期,可以委托他人换证。根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的,应当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的,应当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
代理人换证、补证、提交身体状况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签署的申请表或者身体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