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长,如何计算

取保候审
2023-05-24 08: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如果被判处管制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如果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则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是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是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如果被判处管制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如果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则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方式如下: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管制期限解除,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