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家公司为一位朋友提供贷款担保,债务人无法偿还时,这三位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谢谢你

抵押担保
2023-05-24 09:3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怎样承担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2、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3、如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如何?担保人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 担保人的责任包括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在债务人没有偿还到期债务的时候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有多个担保人,则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责任承担的规定如下:
    (1)、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2)、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除了上述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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