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后,男方没有房子,女方户口怎么办?

2023-05-24 09: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 后没有房子, 户口 可以这样分开:
    1、落在单位 带着 户口迁移证 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 户籍 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2、离婚后无住房的,也可以凭借迁移证将户口落在社区 集体户口 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存在要分开的情况,迁出的一方,需要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原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处落户。
    每个地区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在有的地区,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离婚后无住房的,也可以凭借迁移证将户口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等。
    同时,孩子的户口,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孩子的户口就跟哪一方走。如果孩子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