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拳头撞到左眼,眼眶骨折了。他打我的时候,我也打了对方。律师先生的这种情况是什么伤害?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4 09: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被人打伤了,起诉的程序:当事人被人打伤的,首先要收集好证据,拟好起诉状,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来起诉,追究其民事或者刑事责任,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立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依法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通知双方到庭进行审判。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的,则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被人打了,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委托医疗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依照伤害程度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被打伤后,受到伤害的一方可以选择去法院进行起诉,但是究竟属不属于刑事诉讼,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被打方起诉索要赔偿的,属于民事诉讼。被打方起诉要求打人者承担刑事责任的,是刑事自诉,属于刑事诉讼。被打方起诉要求打人者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打人者赔偿的,是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打人者已经由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被打者同时提出赔偿要求的,属于刑事公诉加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