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没有结婚证明书,孩子没有出生证明书,然后孩子跟着父亲的户口在福清工厂的孩子今年15岁,现在孩子想跟着母亲,想把孩子的户口搬到母亲这边怎么办?

2023-05-24 10:15: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法典》规定没有结婚证可以给小孩上户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的户口并不一定要随着抚养方,这二者并没有直接的联系。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父母要为无出生证明的孩子补办出生证明后才能为其办理上户手续,如果父母补办好了出生证明,那么应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户口本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工作人员经审查后认为孩子符合上户条件的,依法为孩子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