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面部线条疤痕两厘米能鉴定残疾等级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4 11: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涉及脸部伤残的鉴定标准是:
    1、二级伤残:
    2.
    2.5 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六级伤残:
    2.
    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3、八级伤残:
    2.
    8.5面部瘢痕20cm 2 以上,影响容貌;
    2.
    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4、十级伤残:
    2.
    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
    2.
    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2.
    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等。
  • 法律分析:涉及面部伤残的:
    二级伤残:
    2.
    2.5 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六级伤残:
    2.
    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八级伤残:
    2.
    8.5面部瘢痕20cm 2 以上,影响容貌。
    2.
    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十级伤残:
    2.
    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
    2.
    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2.
    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般情况不能评上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最低级别为伤残十级,标准为: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仅是头皮裂伤明显不满足以上条件,因此不能评上伤残等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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