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想要改变孩子抚养权的协议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5-24 11: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当事人可以采用下列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只要协议变更抚养权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能够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夫妻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认为孩子与对方生活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可以向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有两种方式:第一是协议变更;第二是诉讼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通过以下办法变更:
    1、如果双方都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可以协议变更;
    2、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离婚抚养权处理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