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把房子抵押给别人,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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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妻子不知情况的时候抵押房子一般是没有效力的。但如果妻子事后追认的,该抵押行为自妻子追人之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处分,一方擅自处分的,应当认定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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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妻子不知情况的时候抵押房子没有效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
夫妻财产抵押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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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双方
共同共有的房产在妻子不知情况的情况下被丈夫抵押出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
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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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