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满足以下分户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办理户口本分户手续:
1、当事人基于
自愿原则申请分户;
2、申请分户的当事人有独立的房产;
3、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离婚户口本分户的其他法定条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