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后。错误方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5-24 13: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后一方不出庭,有两种情况分析:
    一是被告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期满后,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也规定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出庭的,原告可向请求法院强制被告出庭。如果被告无故不出庭,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出庭,必要时可以对被告进行司法拘留;如果被告确实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出庭,法院应要求被告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般案件中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适用缺席判决规则,仅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视为被告方放弃质证权。但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不能适用缺席判决规则。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身份的变更,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仅有原告出庭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而且离婚案件很多时候会涉及共同财产处理的问题,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法院很难查明双方共同财产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被告既不愿意出庭应诉,又不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可以用缺席判决的方式解决。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如果原告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但是如果无法证明感情破裂,对方又没有到场表达愿意离婚的态度,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