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的合同约定了9.5小时的工作时间,但是要加班到晚上9点,但是公司给了我固定工资,没有加班费。这是合理的吗?之前的加班工资可以加回来吗?

讨薪
2023-05-24 13: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
    1.5倍的加班费;休息日加班未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2倍的加班费;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固定加班费,并每月按约定支付固定加班费属违法,劳动者领取了固定加班费后,仍有权依据实际加班时间,主张支付加班费差额。法律依据:《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
    但折算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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