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资料?

房屋租赁
2023-05-24 14:0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材料如下: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所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4、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 申请廉租房需要以下这些手续和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 廉租房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廉租房申请书;
    2、申请人提交家庭收入情况、住房状况、家庭成员等信息材料;
    3、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批准。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