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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显示发放尚未结束,不能申请什么?

社会保险
2023-05-24 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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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流程为:
    1.应该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就会当场受理。
    4.经审核、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成功。
    5.办理完成后就领取可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在失业人员办理网上申领登记成功后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直接打入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卡中,失业人员无须到失业保险中心领取。
    失业金可以一次领完,失业人员本人特营业执照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份,即可办理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金,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不在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目增发一个目失业保险金。
    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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