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3-05-24 14:2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是: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2、告诫;
    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 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3、陈述和申辩 ;
    4、制作执行决定书 ;
    5、送达 ;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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