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去世了,我的四个前妻和儿子和我分享了他们的遗产。我丈夫还有很多债务。我结婚前有信用卡,一直倒着用。我知道我现在已经去世了。我们结婚时有一套房和一辆车。我想知道我是否需要承担他所有的债务

遗产继承
2023-05-24 14:4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丈夫去世了夫妻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债务由个人承担,用其遗产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债务由所有的继承人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并不是只由另一方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都需要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属于夫妻债务的部分由女方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由女方进行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部分,如果女方继承了男方的遗产,那么也需要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