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前妻的户口没有搬走,我该怎么办?

2023-05-24 15: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双方离婚后前妻的户口不迁走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以户主身份,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因离婚导致户口本登记信息变动的,应当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变更。
    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要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户口迁移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户口迁移证需要的材料:
    1、出国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2、婚迁,持合法的结婚证;
    3、分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4、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前妻户口不迁走,再婚妻子户口可以按照婚迁的规定迁入。没有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或者分户。即使前妻的户口不迁出,也不影响现配偶将户口迁入。
    离婚分户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薄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扩展资料:凡符合条件需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的,除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投靠人户口簿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属婚迁的需提供《结婚证》
    2、属住房调整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3、属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属离婚、房屋变卖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别提供离婚证,变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以及户主同意迁入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离婚后,前妻户口不迁走,再婚妻子户口可以按照婚迁的规定迁入。没有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或者分户。即使前妻的户口不迁出,也不影响现配偶将户口迁入。离婚分户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薄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扩展资料:凡符合条件需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的,除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投靠人户口簿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属婚迁的需提供《结婚证》;
    2、属住房调整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3、属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属离婚、房屋变卖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别提供离婚证,变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以及户主同意迁入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