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工作三个月后,我被解雇了。现在我被解雇了,因为我的工作进度不合格。我能仲裁吗?如果仲裁,一定要去当地劳动局吗?你能打电话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4 15: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你们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试用期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又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利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试用期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又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利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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