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4 15: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计算:
    1、丧葬费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未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其他的人,计算20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的,除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因抢救、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