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面部线条疤痕两厘米能鉴定伤残等级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4 15: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标准是:
    1、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
    0.3cm),累计长度达
    15.0cm的,属于七级;
    2、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着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80%的,属于六级;
    3、法律规定的其他标准。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五条第七款第二项
    1)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
    0.3cm),累计长度达
    15.0cm;
    2)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着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50%;
    3)双侧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4)一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5)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6)一眼盲目3级,另一眼视力≤
    0.5;
    7)双眼偏盲;
    8)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合并该眼盲目3级以上;
    9)一耳听力障碍≥8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61dBHL;
    10)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吞咽半流质食物;
    11)上颌骨或者下颌骨缺损达1/4;
    12)上颌骨或者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14枚以上;
    13)颌面部软组织缺损,伴发涎漏。

  • 一般情况不能评上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最低级别为伤残十级,标准为: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仅是头皮裂伤明显不满足以上条件,因此不能评上伤残等级。
  • 法律分析:需要结合伤疤长度综合判断。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 0cm 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 0cm 以上为轻伤一级;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 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 以上为轻伤二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