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在异地,我能否在本地法院起诉追讨孩子的抚养

子女抚养
2023-05-24 16: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常住地区法院。如果被告长期居住在异地,则可以在异地起诉。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如果对方还不支付,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对方在异地起诉抚养费的方式:当事人可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起诉其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对方在异地起诉抚养费的方式:当事人可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起诉其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异地起诉抚养费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原告可以收集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因被监禁、不在中国居住而异地的,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