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出租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四点:
1、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
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相关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
第八条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所得不超过4000元,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则按20%的比例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