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电瓶车被扣了一年多,还没有处理

2023-05-24 16: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电瓶车被扣不处理,交警部门将自行处理,但对身份证和驾驶证是没有影响的。
    电动车被扣处理流程:
    1.首先当面临交警处罚的时候不要表现抗议,这样一来就可以会发生冲突、妨碍执法。
    2.当电动车被扣押之后会拿到一张罚单,携带这张罚单在15天以内前往规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缴纳之后会得到收据。
    3.得到缴纳的收据之后就可以前往相应的车管所取车了,取车的时候需要将缴纳的收据出示给工作人员进行查看。
    4.如果行为情况是比较严重的话,可能工作人员还会要求你到指定的地点接受一次思想工作的教育,教育之后才能取车走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会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当事人规定时间内不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