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区别有哪些
1、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具体如下:
(1)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至于以什么标准来划分轻、重,没有统一规定,不能简单的以法定刑的中间线来做标准;
(2)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减轻是低于法定刑,从力度上说,从轻小于减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特殊减轻】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法定减轻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减轻处罚的条件如下:
1、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有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中止犯、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2、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1)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控制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聋哑犯或者盲人犯;
(4)预备犯;
(5)未遂犯;
(6)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罪的教唆犯;
(7)犯罪后自首的;
(8)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立功表现的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9)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10)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11)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付介绍贿赂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