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履行合同,当事人需要即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根据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协商延迟
合同的履行或者解除合同,所造成的违约情况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