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父母付了首付给我买房,写了赠与我的协议,但贷款部分需要我偿还。这所房子还能是我的个人财产吗?我怎样才能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4 16: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还房贷,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以产权证的名字为主,父母还贷的行为视为赠与。父母给自己子女一笔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赠与方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还房贷,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以产权证的名字为主,父母还贷的行为视为赠与。父母给自己子女一笔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赠与方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法律分析: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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