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按时登记房屋租赁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房屋租赁
2023-05-24 17: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出租不登记违反了相关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是会有罚款的处罚的。房屋租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需要进行登记备案的,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备案是需要受到行政处罚。具体的行政处罚中所规定的罚款数额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 房屋出租不登记的,在主管部门的责令改正限期内,仍然不办理登记的,个人罚款一千元以下。单位罚款一千以上一万元以下。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是房屋租赁的必备程序。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 1、房屋租赁没有登记备案有处罚。房屋租赁没有登记备案有处罚。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