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社会保险
2023-05-24 17: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明、婚姻证明、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本人及配偶的收入、合法的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2、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和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及楼层平面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有: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力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法律分析: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需要写一份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申请人应当填写- -份支取申请书。此外,还需要准备一份首套房的首付款收据以及一-份购房合同。如为二套房,还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凭证等。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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