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共区域丢失的东西能不能立案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5-24 19: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共场所丢失东西可以报警,自己丢失,求助警察,警察可以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予以立案,可能也合乎法律。如果对警察的行为不认同,可以向其上级投诉。丢失物品进行报警是因为有第三方的介入才使物品丢失的,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使得物品遗失的公安机关不会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不能,丢失遗失物不属于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不会立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
    对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
  • 不能,丢失遗失物不属于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不会立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
    对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