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11月取的公积金现在还能取吗?

社会保险
2023-05-24 20: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般为提取后12个月后可以再提取。若贷款方式是纯商业贷款,则在取得备案登记的一年以内可以以首付方式提取一次公积金,然后在还满12个月贷款以后每年以还贷方式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积金是可以一年提取一次的,但一次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公积金余额。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能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的提取和是否继续缴纳没有任何关联。
      
    1、公积金的提取不等于公积金的销户。
      通常情况下,公积金是不存在全额提取的,至少会剩
    1.0元余额用来保持账户的,除非有离职去往外地,在销户的情况下,才能一分不剩的全额提取。
      所以说,提取公积金后,只要账户还在,就可以仍然按照原来的规则进行缴费,和提取时间没有关系。
      
    2、提取公积金并且销户的情况,需要重新开设公积金账户,才可以缴纳费用。这个情况,缴费时间取决于何时能办理完成新的公积金账户的时间,和之前提取公积金的时间也没有关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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