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还是个人支付?

社会保险
2023-05-24 20: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候,用人单位一般是需要按照本单位应参加保险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
    1、5%来进行缴纳,但应当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部分,则就只是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0.5%来缴纳失业保险费。但要是无法核定缴费工资基数的话,则也可以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总额的1%,单位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总额的2%。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 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由用人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代扣代缴。失业保险是无法个人缴费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