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退还押金吗?

房屋买卖
2023-05-24 20: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签订合同,押金是可以退的。根据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押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n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没签订合同,押金是可以退的。根据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押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n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没签合同押金是否可以退还,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就房屋买卖而言,交了押金没签合同,一般在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未能签订合同的情形下,可以退还押金。如果收据明确约定交纳的为定金,那么满足法律规定的退化情形时,应当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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