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要离婚协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
2023-05-24 21: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应提供的材料和手续是: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交书面离婚协议、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承担的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6、双方当事人的签名以及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要备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2、双方依法订立的离婚协议,且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子女抚养、解除婚姻关系等相关内容;
    3、其他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 4420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