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终止,公司是否要求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4 21: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提前30天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依法退休;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一般不需要提前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但是如果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要求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应当提前通知;如果劳动合同因解除而终止的,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直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不需要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依法退休;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一般不需要提前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