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1月20日到现在,工厂还没有结清劳动报酬

讨薪
2023-05-24 21: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厂里年底不结清工资怎么办
    1、厂里年底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工厂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劳动者也可以去申请调解、仲裁、起诉;或者与工厂的负责人进行协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在厂里正常辞工多久才能结清工资
    1、劳动者可以要求立马结清全部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厂里年底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工厂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劳动者也可以去申请调解、仲裁、起诉;或者与工厂的负责人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
    1、工作了就是劳动关系建立了,劳动报酬是按劳给付,不能不给。
    2、没有签订合同,不代表否定了劳动关系。没签合同,单位涉嫌违法;可要求双倍支付工资;
    2、不给工资,更是违法;应向当地仲裁机构咨询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3、试用期内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支付相应工资。试用期3天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公司应该支付你三天工资,试用期工资为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建议到辖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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