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过期了,复印件还能办理吗?

2023-05-24 22: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过期以后一般不可以用。但若当事人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可以持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 身份证过期不能用,需要重新申请换领身份证。
    一、身份证过期去哪里办?
    1.如果是在本地户口,那么你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身份证。
    2.如果是异地户口,那么你可以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身份证。
    二、过期换领身份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流程是什么?
    本人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本地换领的,需要户口簿,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异地换领的,需要交验户口簿或居住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然后,由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进行人像采集、校验身份。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领取通知或者补办身份证的60日以后,个人可以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三、身份证的有效期
    身份证的有效期,分为固定期限和长期。对于不满16周岁的,有效期为5年;16~25周岁的,有效期为10年;26~45周岁的,有效期为20年;46周岁以上的,有效期为长期。
  • 身份证过期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还可以按照身份证丢失随时补办。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当事人领取新证的时候应当交回旧的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