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业贿赂的形式是什么,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5-24 23: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业贿赂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有: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
    4、给付或收受实物;
    5、给予或收受回扣等。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有如下: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法律分析: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商业贿赂犯罪根据行贿、受贿的主体不同,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