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失业保险费是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

社会保险
2023-05-25 00: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候,用人单位一般是需要按照本单位应参加保险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
    1、5%来进行缴纳,但应当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部分,则就只是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0.5%来缴纳失业保险费。但要是无法核定缴费工资基数的话,则也可以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
    1.5%,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
    0.5%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离职证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自己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5、劳动者创业,提供离职证明和失业证,会享受优惠政策。
  •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总额的1%,单位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总额的2%。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