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我是副驾驶,然后连续过了很多红绿灯,没有扣安全带才发现扣了多少分

行政处罚
2023-05-25 00: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以交警的处罚为准

  • 1、副驾驶不扣安全带扣1分,罚款50元;
    2、驾驶时使用手机扣3分,罚款100元;
    3、驾驶时抽烟扣1分,罚款100元;
    4、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直接扣12分并按最高的限度处罚;(此前为扣6分)
    5、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扣6分、罚款200元;
    6、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6分;(此前为3分)
    7、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扣12分;(此前为扣6分)
    8、驾驶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连续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的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12分;
    9、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在违法记分上一律记12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第九十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第三十九条规定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二)未按照第三十九条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
    第九十二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
    (二)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
    第九十三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三)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四)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将机动车交由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申请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予以处罚。
  • 对于副驾驶,也应当系安全带
    如果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到,会被处以罚款,主驾驶未系安全带,会被罚款和扣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四款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