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者合同到期,已经超过三个月没有补签合同,是否违反规定?三个月内能否提出双倍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5 03: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签劳动合同有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使补签了劳动合同,依旧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是可以补签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签之前的双倍工资。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劳动者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并且一般用人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的时间,都是补签到劳动者入职之日,而不是用人单位提出补签之日。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补签劳动合同如果是在一个月以内补签的不用赔偿,但是超过一个月补签的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需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