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发现我的工作不适合我一周。辞职后,公司没有支付本周的工资,说我必须工作一个月才能拿到工资。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5-25 07: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按照法律规定,辞职时未支付的工资,应当在公司收到辞职申请并批准后即时发放。 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 就是说,你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
    公司迟发工资超过7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属于拖欠工资,公司除应当想你支付所欠工资外,还应当向你支付所欠工资25%作为补偿金。 您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或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要求公司向您支付工资和补偿金。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行为。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没有提前一个月离职工资不给了,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的,应当支付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是公司不得以此为由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不发工资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元到300元,如果劳动者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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