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医院看灰指甲病,他们承诺能治好,后续没治好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25 08:0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要求医疗损害赔偿
    1、医患双方相互沟通,协商赔偿;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就赔偿等事宜制作调解书;
    3、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 发生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后,医患双方都不要过于冲动,可以一起协商处理纠纷,协商不成或者不一致的话,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患者对病历真实性提出异议的,法院会根据当事人举证、质证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确有必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文件检验。经文件检验确认后,方可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机构主张病历的涂改、添补部分并不影响病历实质内容的,应当对涂改、添补部分不影响病历实质内容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