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二级残疾人,国家工作人员,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免多少钱?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5-25 08:3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 【法律分析】: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 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7、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可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国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
    【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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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但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为个税法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所以,如果你的全年综合所得(包括工资收入)超过6万元,并且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等以后仍然有余额,就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按照规定,可以减征。
    具体减征幅度,由各省自定。比如,云南省规定:残疾人员、孤老人员、烈属的所得,在每年应纳税额7000元的限额内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超过限额部分不予减征。假如该残疾人在云南,由于年综合所得只有6万余元,年纳税额肯定不会超过7000元,所以就100%减征了,虽然不是免征,但是仍然不用交税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